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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申硕办

关于法学同等学力硕士选导师及缴纳论文答辩费的通知

2025年10月30日  点击:[]

各位论文阶段的法学同等学力硕士:


  根据校研究生院有关要求,现将选导师、论文答辩费缴纳及相关材料提交事宜通知如下,请务必高度重视并按时完成:

一、导师选定工作

  所有处于论文阶段的法学同等学力硕士,尽快完成导师选定工作,确保 “   应选尽选   ”,不遗漏任何一人。导师选定是论文写作与答辩的重要前提,未及时选定导师将影响后续论文进程,请各位同学优先推进此项工作。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论文导师审核登记表
湖南大学同等学力人员学习及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

二、论文答辩费缴纳与材料提交

  缴费要求:请各位同学及时缴纳论文答辩费,缴费后需按规定提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论文导师审核登记表》。
  缴费标准:8000 元 / 人
  缴费信息:
  户名:湖南大学
  银行账号:593 757 349 624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沙市湖南大学支行
  转账备注:需准确填写 “名字 + 法学同等学力学位申请费”(例如:“张三法学同等学力学位申请费”),备注信息错误可能导致费用无法正常识别。

三、信息更新要求

  若已完成导师选定、答辩费缴纳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论文导师审核登记表》提交,请及时在《法学同等学力论文阶段学生信息登记表》中更新个人相关状态,确保信息同步准确,便于学院后续管理与进度跟踪。



四、未完成相关工作人员名单

  未缴纳论文答辩费(共20人):李加艳、彭智星、周栋、刘旭灵、戴益、卿小茹、周志亮、王任、贾仁松、李娟、陈俊男、汤鹏、余银春、黄毕莅、欧阳丽倩、张艺影、王骁、李芳、文玲、罗云彪。
  

未选导师(共15人):张舟、戴益、李丹、何花、王樱霏、张艺影、文玲、罗云彪、刘星星、曾峰、徐超、汪娟、向俊任、喻梦香、邓志武。

  

请上述未完成工作的同学尽快落实相关事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法学院同等学力管理办公室。


特别提醒若在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论文答辩,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清退,期间已修学分及统考成绩均会清零,请务必重视时间节点。


  法学院同等学力管理办公室
  2025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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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156-7510-7510
电话:0731-88823235、0731-8882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