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湖南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申硕办

本周课程安排(11月30日-12月1日)

2019年11月25日  点击:[]

2019级法学(一)班

授课时间:11月30日(周六)

课程名称:《法学实证研究方法

授课老师: 张东昌

上课教室:法学院报告厅


授课时间:12月1日(周日)

课程名称:《法学实证研究方法》

授课老师: 张东昌

上课教室:法学院报告厅

2019级法学(二)班

授课时间:11月30日(周六)

课程名称:《法学实证研究方法

授课老师: 张东昌

上课教室:法学院报告厅


授课时间:12月1日(周日)

课程名称:《法学实证研究方法》

授课老师: 张东昌

上课教室:法学院报告厅

2019级法学(三)班

授课时间:11月30日(周六)

课程名称:《刑法总论专题》

授课老师: 赵香如

上课教室:法学院404教室


授课时间:12月1日(周日)

课程名称:《刑法总论专题》

授课老师: 赵香如

上课教室:法学院404教室

2018级法学班

授课时间:11月30日(周六)

课程名称:《经济法基础理论专题》

授课老师: 宋槿篱

上课教室:法学院304教室


授课时间:12月1日(周日)

课程名称:《经济法基础理论专题

授课老师:宋槿篱

上课教室:法学院520教室

2019级公管(一、二)班

本周不开课!!!


温馨提示

1、上课时间:8:30-11:30,13:00-16:00

      (具体以各授课老师决定的时间为准)

2、需要请假的同学在上课前发假条到班主任邮箱,否则视为缺课。

3、请关注班级微信群的开课通知,需要补修、重修课程的同学按课表来上课。

4、开课时间和教室如有变动,以班主任的通知为准。

5、任课老师负责课堂考勤,学生无故缺课超过课程学时1/3,教师可取消学生考核资格。

6、由任课老师确定采取考试或考查的方式,每门课课程结束后再考试,严禁代考,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第二年重修。

来源 / 湖南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申硕办

撰稿 /李龙保

图片 / 王蕾

编辑 / 李龙保

上一条:关于2019-2020学年《研究生创新课程》和《研究生创业课程》开课的通知 下一条:讲座预告:人格权立法的进步与局限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法学院201室

联系电话:0731-88821732、0731-88821733、0731-8882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