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湖南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申硕办

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法学专业综合真题及解析(回忆版)

2025年05月26日  点击:[]

一、不定项选择题

1、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ABC)

A 制定、认可两种形式

B 制定通常是成文法

C 认可一般是习惯法

D 习惯不具有国家意志性

答案:ABC

•解析: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存在制定和认可两种形式,A正确;制定是国家机关通过立法活动产生新规范,通常表现为成文法,B正确;认可指国家承认已有的行为规则有法律效力,习惯法常通过认可形成,C正确;习惯一旦被国家认可成为习惯法,就具有国家意志性,D错误。

2、爱国教育法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和体验相结合,组织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馆设施,参加爱国主义教育校外实践活动。”属于(AD)

A 义务性规则

B 强制性规则

C 委任性规则

D 确定性规则

•答案:AD

•解析:义务性规则是规定人们必须作出或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该法条规定学校有组织相关活动的义务,属于义务性规则,A正确;强制性规则多是命令性、禁止性规定,此条主要强调义务,并非强制制裁等,B不准确;委任性规则是内容未确定,委托有关机关规定,此条内容确定,C错误;确定性规则内容明确,该法条明确规定学校的行为要求,属于确定性规则 ,D正确。

3、规范法律文件系统化有(BCD)

A 立法规划

B 法律清理

C 法律汇编

D 法典编纂

•答案:BCD

•解析:法律清理是有权国家机关对一定时期、范围内规范性法律文件审查、整理等,B正确;法律汇编是将规范性法律文件按一定标准汇编成册,C正确;法典编纂是对某一部门法全面审查、修改、补充,形成系统法典,D正确;立法规划是对立法工作的设想和部署,不属于规范法律文件系统化方式,A错误。

4、免责情形为(C)

A9岁孩子偷爸2万元

B聋哑人抢劫,免罚

C损坏电脑达成协议,不追究民事责任

D张某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在公安立案前删除

• 答案:C

• 解析:

A选项:9岁孩子偷拿爸爸2万元,9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在民法上是无效的,但不构成刑事免责情形。

B选项:聋哑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不是绝对免罚,抢劫属于严重犯罪,一般不会直接免罚。

C选项:双方就损坏电脑达成协议不追究民事责任,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通过协商免除了民事责任,属于免责情形 。

D选项:张某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即使在公安立案前删除,其行为已构成违法犯罪的预备或实行行为,不能免责。

5、法律实施包括(ABD)

A法律执行

B法律适用

C法律监督

D法律遵守

•答案:ABD

•解析:法律实施包括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适用(司法)、法律遵守(守法)。法律监督是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并非法律实施的形式本身,所以C不选。

6、西周的婚姻基本原则(AC)

A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B一夫多妻

C同姓不婚

D七出三不去

•答案:AC

•解析:西周婚姻基本原则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同姓不婚”。西周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并非一夫多妻,B错误;“七出三不去”是西周婚姻解除和限制解除的条件,不是婚姻基本原则,D错误。

7、“亲亲得相首匿”包括哪些情形(BD)

A汉武帝时期确立的

B儒家文化传统

C奴仆隐匿主人,无责

D影响后世

•答案:BD

•解析:

A选项:“亲亲得相首匿”是汉宣帝时期确立的,不是汉武帝时期,A错误。

B选项:“亲亲得相首匿”体现了儒家文化传统中亲亲、尊尊的观念,B正确。

C选项:“亲亲得相首匿”是卑幼隐匿有罪尊长,不追究刑事责任,尊长隐匿卑幼犯罪,不是一概不追究,C错误。

D选项:“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对后世封建法律制度影响深远,D正确。

8、唐代诉讼审判制度(ABCD)

A有怨者,击鼓

B诬告后反坐

C匿名信得处罚

D一般死刑秋冬行刑

• 答案:ABCD

• 解析:

A选项:唐代有冤者可击登闻鼓鸣冤 。

B选项:实行诬告反坐,即诬告者要承担与所诬告罪行相应的刑罚 。

C选项:唐代对匿名信举报进行处罚 。

D选项:唐代一般死刑在秋冬行刑,符合“顺天时”的理念 。

9、清末中央司法体制变革(ABD)

A刑部改为法部

B大理寺改为大理院

C三级二审制

D审检合署

•答案:ABD

•解析:清末中央司法体制变革中,刑部改为法部,掌管司法行政事务;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实行审检合署,在各级审判厅内设置相应检察厅。“三级二审制”是北洋政府时期的审级制度 ,并非清末,所以C错误。

10、南京临时政府法令(AC)

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B婚姻法

C保护人民财产令

D禁止刑讯令

•答案:AC

•解析: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及保护人民财产令等法令。《婚姻法》并非南京临时政府时期颁布;禁止刑讯令是孙中山在临时大总统任内发布的单个命令,并非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法令 ,所以BD不符合。

11、宪法解释机关(B)

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检察院

•答案:B

•解析: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无宪法解释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是最高审判机关和最高检察机关,也无宪法解释权。

12、2018年宪法修正案内容(BD)

A尊重保护人权

B增加监察委

C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法规

D共产党领导的本质特征




•答案:BD

•解析:2018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监察委员会相关内容,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尊重和保护人权”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内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法规”是2015年立法法修改相关内容,所以AC不符合。

13、宪法、法律规定,人格尊严的内容(ABC)

A姓名权

B肖像权

C隐私权

D生命健康权

•答案:ABC

•解析: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人格尊严包括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内容,这些权利都体现了对人格尊严的保护。

14、宪法规定,爱国统一战线包括(ABCD)

A社会主义劳动者

B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C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D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

•答案:ABCD

•解析:我国宪法规定,爱国统一战线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 。所以ABCD全选。

15、宪法规定,修宪提议主体为(BC)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C五分之一的全国人大代表

D人大宪法法律专委会

•答案:BC

•解析: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提议修改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修宪提议主体;人大宪法法律专委会无修宪提议权 。

16、刑法解释的表述正确的是(A)

A扩大解释、限制解释不属于文理解释

B按照解释效力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

C携带凶器抢夺定抢劫,属于扩张解释

D 最高法解释效力高于最高检解释

•答案:A

•解析:

A选项:文理解释是对法律条文的字义等从文理上所作的解释,扩大解释、限制解释不属于文理解释,该表述正确 。

B选项:按照解释效力,刑法解释分为有权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无权解释 ,行政解释不属于刑法解释按效力的分类,B错误。

C选项:携带凶器抢夺定抢劫,是法律拟制,并非扩张解释,C错误。

D选项:最高法解释和最高检解释效力位阶相同,若有冲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D错误。

17、属于累犯的有(BC)

A伤害罪4年假释期间犯交通肇事罪

B恐怖犯罪,刑罚执行完毕后第8年实施恐怖犯罪

C恐怖犯罪,刑罚执行完毕后第8年实施黑社会犯罪

D运输毒品罪判处4年,刑罚执行完毕后第8年犯走私毒品犯罪

•答案:BC

•解析:

A选项: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累犯要求前后罪都为故意犯罪,所以不构成累犯 。

B选项:恐怖活动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恐怖活动犯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B构成累犯。

C选项:恐怖活动犯罪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后再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属于特别累犯 ,C构成累犯。

D选项:运输毒品罪与走私毒品罪虽都属毒品犯罪,但不符合特别累犯“前后罪为特定三类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的要求,也不满足一般累犯“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以内”的条件,不构成累犯 。

18、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B)

A高空抛物罪

B危险驾驶罪

C袭警罪

D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答案:B

•解析:

A选项:高空抛物罪侵害的主要是公共秩序和他人人身安全,并非典型危害公共安全罪 。

B选项: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等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范畴 。

C选项:袭警罪主要侵犯的是警察执行职务的正常活动和警察的人身权益,不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 。

D选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侵犯的是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不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 。

19、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利益”的情形(ABC)

A实际或承诺他人谋利

B明知有请托事项

C履行期间未请托,事后收受利益

D索取、收受被管理人员3万,影响职权的

•答案:ABC

•解析:

A选项:实际或承诺为他人谋利,是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利益”的常见情形 。

B选项:明知有请托事项,表明受贿人有承诺为他人谋利的主观故意 ,属于该情形 。

C选项:履行职务期间未请托,事后收受利益,若与职务行为相关联,也可认定为“为他人谋利益” 。

D选项:索取、收受被管理人员财物影响职权,强调的是受贿行为对职权的影响,并非“为他人谋利益”的具体情形 。

20、强迫交易罪行为方式(ABCD)

A暴力、威胁、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投标、拍卖

B暴力、威胁、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

C暴力、威胁、强迫他人转让或收购股份、债券或其他资产

D暴力、威胁、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特定经营活动

•答案:ABCD

•解析:强迫交易罪的行为方式包括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投标、拍卖;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强迫他人转让或收购股份、债券或其他资产;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特定经营活动。所以ABCD全选。

21、类型上,物权属于(AB)

A 财产权

B支配权

C相对权

D形成权

• 答案:AB

• 解析:

A选项: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属于财产权 。

B选项:物权人可依自己的意思对标的物直接支配,无需他人意思或行为介入,是支配权 。

C选项:物权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多数人,是绝对权,相对权如债权,义务主体特定 ,C错误。

D选项: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物权不属于形成权 ,D错误。

22、宣告失踪的条件(AC)

A自然人下落不明2年

B自然人意外下落不明4年

C利害关系人申请

D经有关机关证明

• 答案:AC

• 解析:宣告失踪的条件是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A正确;自然人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2年可宣告失踪,满4年是宣告死亡的情形之一(意外事件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2年时间的限制),B错误;需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C正确;经有关机关证明是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时申请宣告死亡的特殊情况,不是宣告失踪的必要条件 ,D错误。

23、土地承包权变动,《民法典》采取(A)

A登记对抗主义

B登记要件

C登记生效主义

D不登记主义

•答案:A

•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互换、转让,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登记要件主义强调登记是权利变动的生效要件;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要件主义类似;不登记主义则是权利变动无需登记,均不符合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规则 。

24、国家所有权客体有(ABD)

A城市的土地

B无线电频谱资源

C宅基地

D水流

•答案:ABD

•解析: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A正确;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B正确;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C错误;水流属于国家所有,D正确。

25、在效力上,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A)

A无效

B可撤销

C效力待定

D附条件有效

• 答案:A

•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不存在可撤销、效力待定或附条件有效的情形 。

二、名词解释

1.法律权利

法律权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

2.髡刑

髡刑是中国古代一种通过剃除犯人头发来实施惩罚与羞辱的刑罚,属于肉刑(身体刑)的范畴,其核心是借助损毁身体毛发达到精神惩戒的目的。

3.民族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机关是指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行使同级一般行政区域地方国家机关职权和同时行使自治权的国家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4.负有照顾义务人员性侵罪

指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5.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

三、简答题

1.简述债权人代位权的主要要件

答: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在债务人因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使债权人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时,债权人依法享有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之权利的权利。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得是合法的,清清楚楚的,并且到了该还钱的时候。这可是代位权

能存在的根本,要是债权不合法或者不确定,那就没法行使代位权。

2.债务人,对于自己到期的债权,那是应该去行使且有能力行使却偏偏消极怠工不行使,这

就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得是已经到期。要是债务人的债权还没到时候,那债权人可不能去代位行使。

4.债务人的债权不能是那种专门属于债务人自己的债权。像那些基于扶养、抚养、赡养关系,还有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以及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都属于这类。只有把这些条件都满足,债权人才能去行使代位权。

2.简述法律效力冲突的一般解决方式

答:法的效力冲突的一般解决方式

(1)根本法优于普通法。(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新法优于旧法。(4)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3.简述《法经》的主要内容及历史地位

答:《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比较完整的的传统成文法典。是战国时期魏国:李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的成文法经验基础上制定的。在中国传统立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法经》六篇为秦汉所直接继承,魏晋以后进一步发展,最终形成了以"名例为统帅.以各篇为分则的完善的法典体例。

《法经》的内容六篇:“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

(1)“盗法”、“贼法"是关于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害财产等犯罪的实体法规定。

(2)“囚法”(也作“网法”)、“捕法”是关于追捕、囚禁及审讯罪人的法律规定,大多属于程序法的范畴。

(3)“杂法”是规定贼盗以外其他犯罪的篇目,主要规定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徒禁、金禁等“六禁”的内容。

(4)“具法”是关于从重从轻减免刑罚等定罪量刑通用原则的规定,相当于总则部分。

四、论述题



1、论述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

答:

1.民主集中制原则;

2.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表现是;

(1)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在宪法和法律之下;

(2)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权力;

(3)一切组织和个人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

3.责任制原则:责任制在我国国家机构中有两种表现形式:1)集体负责制.又称合议制:2)首长负责制,又称个人负责制。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首长负责制。

4.精简和效率原则;

5.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

2.论述牵连犯的概念和特征

答:

1.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即本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即他罪)的犯罪形态。

2.牵连犯的特征:

(1)基于一个最终犯罪目的;

(2)具有两个以上的、相对独立的危害社会行为;

(3)数个危害社会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牵连的形式表现为三种;其一,目的行为与方法行为的牵连;其二,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其三,复杂牵连犯在三个以上的犯罪行为中分别具有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

(4)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罪名。

3.牵连犯的处断原则是:《刑法》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刑法》的规定处断;《型法》没有明确规定的.据“从一重罪处断"原则处理。

上一条: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英语真题及解析(回忆版) 下一条:湖南大学图书馆数据库统一访问试用说明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法学院201室

李老师:156-7510-7510
电话:0731-88823235、0731-8882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