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挖掘、树立和宣传我院同等学力学生的先进典型,更好地激励同学们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成为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学院将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同等学力申硕班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春学期入学且学满一年及以上的法学同等学力申硕班学生。
二、评选类别
班级优秀学生;
班级优秀学生干部;
学院优秀学生;
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三、评选比例
班级优秀学生:每个班级6名;
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每个班级4名;
学院优秀学生:每个班级1名;
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每个班级1名。
四、评选条件
(一)班级优秀学生
1.学年内学科成绩平均80分以上;
2.学年内通过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英语、专业综合者优先;
3.学年内课程作业质量、课堂表现、考勤等方面表现优异。
(二)班级优秀学生干部
1.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埋头苦干,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出色地完成班委、班主任交给的任务;
2.学年内学习成绩优良,通过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英语、专业综合者优先;
3.由所在班级的班委成员之间进行相互投票评选出候选人,由全班同学对候选人进行投票。
(三)学院优秀学生
1.从班级优秀学生里面择选出特别优秀者;
2.2022-2023学年内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5%以内,通过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英语、专业综合者优先。
(四)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1.从班级优秀学生干部里面择选出特别优秀者;
2.2022-2023学年内学习成绩优秀,通过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英语、专业综合者优先;
3.班主任根据学生干部在校期间表现进行推荐。
五、评选办法
(一)评选工作由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推荐人选的确定应广泛听取师生意见,严格坚持标准,并进行民主评议;
(二)各班班主任将推荐名单报至学院进行审核,并报请学院领导审批。
六、奖励办法
(一)评选出的学生、学生干部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二)评选结果存入学生本人毕业档案;
(三)学生进入论文答辩阶段后,评选结果可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给论文指导老师。
湖南大学法学院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