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学院发现有个别单位及个人发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湖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课程班(下称同等学力申硕)招生宣传的虚假信息,为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学院声誉,现严正声明如下:
一、目前我院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也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进行同等学力申硕招生宣传或培训等相关事宜。
二、我院同等学力学费、论文答辩费由学生本人缴至湖南大学银行账户,学校财务处开具正式票据。
三、对于盗用湖南大学法学院名义进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非法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我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也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湖南大学法学院:http://law.hnu.edu.cn
湖南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申硕管理办公室:http://tdxlss.hnu.edu.cn
湖南大学法学同等学力申硕订阅号:HNU-tdxlss
监督电话:0731-88823235、88821832
特此声明。
湖南大学法学院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