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师资介绍
汪 叶, 女,湖北崇阳人,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湖南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电子邮箱:yewang0507@126.com
肖洪泳,男,汉族,湖南洞口人。湘潭大学法学学士、硕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陈锦红,女,汉族,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现为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蒋嵘涛,女,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2007年赴美国到耶鲁大学做高级访问学者。
邱昌茂,男 ,汉族 ,毕业于日本北海道大学,博士,湖南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研究领域:民事诉讼法,环境法,消费者公益诉讼 ,邮箱:qcm2008@163.com
二、课程安排
三、温馨提示
8:30-11:30,13:00-16:00(具体以各授课老师决定的时间为准)2、需要请假的同学在上课前发假条到班主任邮箱,否则视为缺课。
3、请关注班级微信群的开课通知,需要补修、重修课程的同学按课表来上课。
4、开课时间和教室如有变动,以班主任的通知为准。
5、任课老师负责课堂考勤,学生无故缺课超过课程学时1/3,教师可取消学生考核资格。
6、由任课老师确定采取考试或考查的方式,每门课课程结束后再考试,严禁代考,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第二年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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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湖南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申硕办撰 稿 / 李龙保
审 核 / 李龙保
编 辑 / 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