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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14博士论坛”第二十五期在我院举行

2014年12月05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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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日晚7点,第二十五期湖南大学“2014博士论坛”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讲座由法学博士、湖南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肖洪泳老师主讲,蒋海松老师主持,法学院高中老师、郭哲老师和肖艳辉老师以及文学院刘涵予老师点评,主讲的题目是“自由与守法:从苏格拉底之死说起”。

  肖老师从苏格拉底生活时期的背景开始说起,把苏格拉底与中国的孔子进行了比较。然后他惟妙惟肖地讲述了苏格拉底之死的经过,提到了“洞穴现象”,由此引发出“守法对于苏格拉底意味着什么”的思考。肖老师讲到:“苏格拉底认识到了法律对于城邦的意义,并对城邦进行了论述,让帮助他越狱的人放弃了帮助他越狱的思想。人类的文明史是创造规则来规范自己。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法律的优劣是另一回事,不能以优劣决定是否存在。这就是恶法亦法的体现。”

  肖老师认为,最糟糕的状态是“有法不守”。苏格拉底以自己的行为来证实:守法是至高无上的,不自由勿宁死。最后,他还谈到了罗尔斯的“正义论”中的“公民不服从”,即公民有权利推翻不合理的法律,但是这种不服从是有限度的,必须是本身是违法的,且不服从是公开的。他以全新的视角给我们解读了苏格拉底之死的意义以及自由和守法的重要性。

  讲座上,高中老师、郭哲老师、肖艳辉老师、刘涵予老师以及蒋海松老师分别对肖洪泳老师的讲座进行了点评。高中老师从法治的角度谈了对守法的看法,郭哲老师司法行政角度谈了对自由和普法的看法,肖艳辉老师谈到了言论自由问题,刘涵予老师则从文学角度对苏格拉底代表的古典理论进行了一些批判。蒋海松老师最后总结到:“这是一场思想性的讲座,肖老师讲到了原则出现冲突应该如何选择和公民不服从运动,但是我们还需要不断地自我反思这种行为是否不义。”

  讲座现场十分热烈,座无虚席。同学们都十分认真的聆听和思考,在肖老师极具渲染力的语言和动作下感觉仿佛走进了古希腊雅典城邦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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