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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子课题负责人会议成功举行

2013年12月04日  点击:[]

2013年11月28日,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子课题负责人会议在湖南大学法学院405会议室成功举行。项目首席专家湖南大学法学院聂资鲁教授、子课题负责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教授、子课题负责人湖南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栾永玉教授,子课题负责人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杜钢建教授、子课题负责人湖南大学法学院龙太江教授以及项目组成员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首席专家聂资鲁教授主持,首先,聂资鲁教授介绍了课题开题以后课题组对研究范围和内容所做的调整,他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党内法规五年规划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导向作用,课题研究人员应借此东风,群策群力,更好的完成我们所担负的为国家立法服务的历史性使命。
第一阶段,各子课题负责人分别汇报了研究进展及下一阶段的研究计划安排。栾永玉教授负责子课题“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策略研究”,他表示将按照立项通知书的要求落实本子课题的具体研究工作;游劝荣检察长负责“反腐败单行法研究”子课题,他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介绍了阶段性成果“预防职务犯罪的实践探索与立法完善”的内容;杜刚建教授负责“反腐败基本法研究”子课题,他从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履约研究、对建党建国以来我们国家在反腐败历史进程中的经验和教训的总结,以及对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反腐败经验的总结三个方面介绍了课题研究将要加强的地方;龙太江教授负责“反腐败国家立法的立法规划和操作程序设计研究”子课题,他从反腐败制度体系的评估和反腐败立法的总体规划两个方面详细介绍了课题组的研究情况,他表示比较研究方法和实践调研法是课题研究的重要方法。
在第二阶段,各课题组对课题的研究范围、研究内容、子课题之间的协调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对湖南省检察院子课题组“预防职务犯罪的实践探索与立法完善”这一阶段性成果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交流。
第三阶段,首席专家聂资鲁教授介绍了对各子课题进行目标管理的内容与要求,他从成果要报、学术论文、立法建议稿三个方面明确了各子课题的任务;他还向各子课题组成员详细介绍了课题研究的经费安排。之后,首席专家与子课题负责人签订了《子课题研究计划协议书》。
最后,子课题负责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发表讲话,他在明确课题整体目的、科学界定总课题与子课题的内容、加强总课题与子课题的衔接和子课题对总课题的呼应等方面提出了建议,他表示,在首席专家的领导下,本课题组成员要努力完成科研任务,争取取得对党和国家反腐败工作有重要作用的可操作性成果。(法学院徐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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