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 、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促进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提高社会组织社会公信力,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及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14﹞7号)等有关规定,湖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决定开展2014年省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由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牵头成立省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省级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评估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选聘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进行评审并确定等级。评估委员会由17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工作。复核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李劲夫同志当选湖南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主任。我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陈晓春教授当选湖南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委员、湖南省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