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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青年法学》征稿启事

2014年10月13日  点击:[]

  《湘江青年法学》是在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的支持下,由湘潭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共同编辑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集刊(以书代刊)。本刊从2014年起,每年出版2辑,每辑25万字左右。

  学子放言贵无忌,新论叠出敢争鸣。《湘江青年法学》尊重学术独立与理性批判,提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术取向,旨在为中青年法律人提供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彰显当代青年学子求索真知、心怀天下的风貌。本刊设有以下栏目:

  一、主题研讨:旨在迸发思想碰撞的火花、搭建学术争鸣的平台,对时事热点、疑难争议等问题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研讨。

  二、学术前沿:旨在对法学理论和法学研究做出一定贡献,对法学各部门法、各主题的前沿问题进行探讨。

  三、思想对话:旨在以评论的方式展现思想魅力、以思想的对话实现突破与创新,对法学思想、制度体系、法律条文的理解进行阐述。

  四、实证研究:着眼于法律实践、关注实际问题的解决,对有学术价值的案例进行分析和评价,对调研报告进行总结与升华。

  《湘江青年法学》采用双向匿名复审制度,以质量采稿,篇幅在8000字以上为宜,要求符合相应形式规范,有关格式请详见“《湘江青年法学》行文体例与注释规范”。诚盼海内外中青年名流硕学关爱并赐稿。

  来稿请发送至《湘江青年法学》编辑部电子邮箱:xjqnfx@163.com。所有来稿不退回,请自留底稿。稿件请附英文标题,注明作者身份和联系方法。译稿需同时邮寄原文稿,并附作者或出版者的翻译书面(包括e-mail)授权许可。(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学法学院《湘江青年法学》编辑部;邮编:411105)两个月内未接到采用通知的,作者可另行处理。稿件一经录用,将付薄酬以及赠当期刊物两本致谢。

  

  

  备注说明

  (1)《湘江青年法学》编辑委员会拥有对在《湘江青年法学》上已刊作品的版权。作者应保证对其作品具有著作权并不侵犯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著作权,译者应保证该译本未侵犯原作者或出版者任何可能的权利,并在可能的损害产生时自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编辑委员会或其任何成员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2)为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除非作者在来稿时声明保留,否则视为同意《湘江青年法学》 拥有以非专有方式向第三人授予已刊作品电子出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数字化汇编、复制权和向文摘类刊物推荐转载已刊作品的权利。

  (3)本刊对于拟采用稿件有权在尊重作者原意的前提下进行技术性修改或处理。如有异议,请在投稿时说明。

  

  《湘江青年法学》行文体例与注释规范:

  一、来稿请附中英文标题和摘要(300字之内)、关键词(5个以内)及作者个人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或职称、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二、来稿一律采用脚注,编号连排(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样式为①②③等。

  三、非直接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

  四、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③,某某书,第×页。”或者“前引④,某某文。”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上引某某书(文)”。

  五、注释举例

  (一)著作: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页。

  ② 胡锦光、韩大元:《中国宪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8页

  (二)论文:①王利明:《中国民法典的体系》,《现代法学》2001年第4期。

  (三)文集: ①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论文集》(第一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55页。

  (四)译作:①[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五)报纸:①姜明安:《多些民主形式,少些形式民主》,载《法制日报》2007年7月8日,第14版。

  (六)古籍:①《宋会要辑稿•食贷》卷三。

  ② [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七)辞书:

  ①《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9月第4版,第943页。

  (八)网络资料:①王生长:《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仲裁法》,载http://www.cietac.org.cn /CD14/CD145.htm,2013年6月19日访问。

  (九)外文:

  ①Robert Gilpin, Econom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6, p.5.

  ②See G. Gordon & P. Miller (ed.), The Foucault Effect: Studies in Governmentality, Hemel Hempstead, England: Harvester Wheatsheaf, 1991, pp.32-35.

  ③K.J.Leyser, “The Polemics of the Papal Revolution”, in Berly Smally ed., Trends in Medieval Political Thought.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5,3rd ed., p.53.

  ④Alessandro Giuliani, “The Influence of Rhetoric of the Law of Evidence and Pleading”, in Judical Review, 62(1969), p.231.

  (十)英文以外的外文文种:依照该文种注释习惯。

  

  

  《湘江青年法学》编辑委员会

  2014 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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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法学院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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